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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成“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

时间:2020-09-27点击:
在9月25日召开的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瑞安市)评估验收汇报反馈会上,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受省语委委托,宣布:瑞安达到“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的标准,准予通过。 历年来,我市始终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全市积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街创建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达标校)创建,目前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街道)22个,创建率达95.7%;语言文字规范化省级示范校7所,温州市级示范校21所,瑞安市级达标校124所,创建率达100%,实现了全市中小学全覆盖;普通话普及率和达标率均达到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的目标值,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联动、学校引领、社会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格局。 此外,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全力做好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效推动了乡镇农村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队伍、制度和机制建设,扩大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加快推进农村“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9月24日至25日,温州市语委组织“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评估组,对我市乡镇农村的语言文字管理和应用状况进行了总结性的检查评估,并通过查阅语委综合档案台账和规范化街道的评估材料,实地抽检了部分街道的创建工作和社会用语用字情况。 评估组认为,瑞安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推进学校和乡镇、街道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语言文字工作以城带乡、不断深化,在乡镇农村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达到了“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的标准。(记者 欧苗苗)

(编辑:林翔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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